众城恒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劳务派遣、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,是我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、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“派遣机构”,负责为以上各类人员实施劳务派遣、安排劳动就业、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咨询、代管人事档案、代建社会保险手续、代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、出具人事证明、办理劳动关系转移、退休和养老金审批以及与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相关的其他事宜。
建立劳动关系,确立代理关系
以上各类人员均可自愿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,或确立劳动保障事务委托代理关系。双方签订《劳务派遣劳动合同》或《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、代理服务内容以及其它相关事宜。
服务流程
1、自愿与我公司签订《劳务派遣劳动合同》的灵活就业人员、解除劳动合同人员,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,可由我公司按企业人员缴费标准为其办理社会保险(如:2010年上半年医疗保险标准为118.19元/月, 709.14元/半年);上述人员在无工期间,可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但仍可以书面《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》形式委托我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。
2、委托存档。单位委托存档,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、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介绍信等相关证明,填写《单位委托存放人事档案登记表》并经原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审核无误并盖章后,签订《单位委托存放人事档案合同书》并为个人发放《存档卡》;个人委托存档须提交本人《存档申请书》,提档后经个人填写《职工个人委托存放人事档案合同书》,附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》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,审核无误后发放《存档卡》。我公司负责档案的接受、保管、介绍、保密、查阅、调转等管理。
3、新建社保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、解除劳动合同人员,须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红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,填写登记表2份;已参保的还须提供个人账户清单和养老保险手册。
4、代收代缴各种社会保险费用,根据我市统一的基数和费率收取,应于每年社保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交至我公司。
5、由我公司代理社会保障事务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,按有关缴费年限规定,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,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申请人必须在达退休年龄前一个月,持《职工个人委托存放人事档案合同书》、《存档卡》、户口簿、养老保险手册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照片4张进行退休登记,经我公司核实后报社保机构退休审批部门审批。
6、由我公司代理社会保障事务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,按国家、省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以及缴费年限规定可享受医保待遇。如发生的治疗费用,由我公司按照有关政策到市医疗保险机构给予办理。
7、由我公司代理社会保障事务并参加基本生育保险的各类人员,按国家、省、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以及缴费期限规定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如发生的生育费用,由我公司按照有关政策到市医疗保险机构给予办理。
8、需要提供劳动就业咨询、出具人事证明、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等服务则本人持《存档卡》到我公司,我公司工作人员将会给予满意服务。
代理服务收费
在我公司存档建档并由我公司代收代缴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,代理费将按照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。